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机制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8]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闵行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闵行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和理顺闵行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责,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工作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科学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大力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和谐健康文明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闵行区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闵行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工作要求
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有利于统筹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职责分明、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便于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形成长效监管态势。便于集中力量严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二、组织领导
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及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的日常工作,并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规定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进行考核。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相应成立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本辖区的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反馈以及承担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建设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行为的通知》和市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31)、市整规办专题会议纪要(2007-1)、上海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音像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沪文管[2005]2号)的精神,对文化市场领域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作如下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