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更新思想观念,努力在服务意识上取得突破;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在简政放权上取得突破;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在高效便民上取得突破;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在规范行为上取得突破”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善机关效能测评机制和“收件回执”制度,推进制度落实,提高政府执行力,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测评机制。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施测与评相结合,在测评主体多元化和测评指标体系构成个性化上进一步完善和突破,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符合闵行特点的机关效能满意度测评体系。对测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切实落实措施,加强整改,提高部门工作效能。
组织开展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件回执”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巩固深化“收件回执”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认真落实《
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闵行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督促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七项制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制度。配合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意识,形成行政监察机关的综合监督和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督、专业监督的工作合力,确保区政府决策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各单位要加强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监察干部,关心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解决人力不足、兼职过多、精力不集中等问题,保持监察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要加大对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开展以“三学”(学基本知识、学基本制度、学基本业务)、“四会”(会办事、会办文、会办信、会办案)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大练兵,提升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监察组织和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要严肃执纪,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水平;要加强区监察委员会内部工作制度建设,做好区监察委员会特邀监察员的换届工作,规范特邀监察员日常管理,认真办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