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要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大防治力度,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关注民生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在“城中村”改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基础管理,重点解决办事推诿、服务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中的行为,认真开展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三、严肃党纪政纪,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和在教育、卫生、动拆迁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集体资产和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资产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针对薄弱环节,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改革创新,拓展治本抓源工作领域
坚持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继续探索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以公开为关键,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项目化为基本方式,推动制度创新。
巩固和深化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改革、党政机关与其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改革、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逐步分离改革工作。探索脱钩企业和保留企业后续监管机制;延伸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分离改革范围,推进本区市条线垂直领导单位所属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分离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