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闵行区行政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8]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监察委拟订的《2008年闵行区行政监察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2008年闵行区行政监察工作意见
2008年,闵行区行政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确保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方式、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落实《闵行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违法建筑拆除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能减排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配合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对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职能部门在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配套工程建设动拆迁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动拆迁政策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执行《闵行区党员、干部在动拆迁工作中的纪律规定》情况和动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进(出)库论证和职能部门履行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机制,试行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行政效能监察,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取得实效,确保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