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来沪人员管理
以职工总人数10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建立每月一次集中上门登记办证制度,组织社区综合协管员进大中型企业开展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临时居住证办理等工作;在职工总人数10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居住证办证受理点(9月底前完成),方便企业员工办证,切实掌握企业内来沪人员情况。力争大中型企业外来员工信息采集率、办证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区人口办牵头,相关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和区公安分局配合。
(八)大中型企业案件侦破工作
加强对各类涉企经济、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力争快侦快破。对领导批办、案值巨大等发生在大中型企业内部的重大案件,落实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力量开展破案攻坚,力争重大案件破案率90%以上。此项工作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九)不安定因素的预防处置
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不安定因素排摸机制,通过每季度一次的联席会议对辖区内大中型企业不安定因素开展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已发生的不安定因素,确保不形成热点。此项工作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有关园区牵头,区公安、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配合。
(十)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法律宣传
结合警情通报、日常指导检查等工作,持续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法律宣传。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上门巡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交通、治安管理及劳务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和安全防范知识,开展法律咨询;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大中型企业内部保卫人员集中培训,提高企业内保人员围追堵截、巡逻防范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此项工作由公安分局牵头,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有关园区和区劳动保障局等职能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是本区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平安闵行”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发挥专门工作班子组织协调作用,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关心此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单位具体工作计划于6月底前报区推进办。
(二)抓好推进落实
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已制定了工作序列表(见附件)。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深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推进办要狠抓推进落实,牵头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工作台帐,切实记录反映工作措施的落实推进情况,并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检查通报,确保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在2008年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