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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闵行区加强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闵行区加强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8]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2008年闵行区加强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2008年闵行区加强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本区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提高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成效,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的内外治安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闵府办发[2007]6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发挥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竹科学园区以块为主的领导协调作用,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人口办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使大中型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为:
  (一)发生在大中型企业内部的刑案接报数同比下降;
  (二)大中型企业员工中来沪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和办证率90%以上;
  (三)重点大中型企业100%建立内部保卫机构;
  (四)大中型企业周边“三无”场所(无证废品收购站点、无证劳务中介、无证发廊)取缔率达到90%以上;
  (五)大中型企业“平安单位”创建率达到85%以上。
  (六)不发生本区大中型企业不安定因素在本市形成热点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大中型企业所在地政府(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人口办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大中型企业治安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综治办设立区推进办,负责督促协调、情况信息、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相关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健全专门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实施,扎实稳步推进。相关单位工作班子情况(包括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及时报区推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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