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及减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及减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8]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建管局拟订的《闵行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及减量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闵行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及减量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本市市容环卫行业事权、经费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05]10号)及区府办转发的《关于本区生活垃圾水运、末端处置经费的实施意见》(闵府办[2005]60号)的文件精神,为明确2008年-2010年本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管理及经费分担原则,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结合本区生活垃圾产生、处置量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1公斤的目标。
  二、处置价格
  1、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按市市容环卫局每年公布的处置结算单价为准(2008年市控制数内为159.8元/吨,市控制数外每吨加收50元、为209.8元/吨);
  2、无主垃圾末端处置费:按处置协议确定的单价为准(2008年处置单价为60元/吨)。
  三、经费分担
  (一)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按照市、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1、市财政补贴经费(1991万元/年)按全区的市、区控制总量折算成补贴单价后,根据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下达的控制总量给予补贴。
  2、控制总量内市财政补贴后的处置费不足部分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财政按35:65比例承担;
  3、区增量控制数加收的每吨50元处置费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承担;
  4、超控制总量外的处置费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全额承担。
  (二)无主垃圾末端处置费:2008年至2010年三年无主垃圾产量通过引导和查处控制在150吨/天,运输费60元/吨,处置费用60元/吨,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财政按35:65比例承担,2008年区级预算追加121.7688万元。
  (三)码头卸力服务费:
  1、码头卸力服务价格从2009年起提高至3.5元,包含码头日常维修经费、疏浚费、除臭费等。
  2、浦江镇生活垃圾通过奉贤码头外运,卸力服务价格商定为13.6元/吨,2008年区级预算追加码头卸力服务费预算16.75万元(47.85万元×35%),2009年起每年区级安排预算40万元(114.172万元×35%)。
  四、表彰奖励
  对减量工作达标的予以奖励,不达标的予以扣减,扣减经费作为奖励经费,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表彰奖励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
  五、工作措施
  1、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管理。根据市市容环卫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处置量的总量控制管理,通过奖励减量、超量经费自负等奖惩措施,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目标。
  2、开展生活垃圾新分类工作。根据市市容环卫局的要求,在居民小区和企事业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开展可回收物、废玻璃、有毒有害垃圾和其它生活垃圾的四分类工作,2008年全区完成120个居民小区。
  3、鼓励建设小型垃圾压缩站和中转站。通过建设小型垃圾压缩站和中转站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和压缩,降低垃圾含水量,达到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目的。
  4、建立城市垃圾分流收集系统。实行餐厨垃圾、建筑装潢垃圾、集市菜场有机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大件垃圾等城市垃圾的单独收运,建立“分门别类”的城市垃圾分流系统。
  5、建设区级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转运中心。为了解决建筑装潢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垃圾资源的储存转运和再利用,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以及解决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垃圾应急出路问题和市容环卫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拟建设一座区级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转运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政府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减量工作的领导,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重要性的认识,并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减量是减少处置支出及减轻末端处置的意义,更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要形成条块联动,部门联手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管理,落实措施
  各单位根据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订针对性的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和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从源头减量、过程分类到资源再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任务。

  附件:1、2008年度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计划表
  2、2008年度无主垃圾处置计划表

闵行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

  附件一:
  2008年度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计划表
序号地区市控制数及经费分担区增量控制数及经费分担全年控制总量及经费分担
市控制数经费分担(万元)区增量控制数经费分担(万元)控制总量经费分担(万元)
控制数(日/吨)申请数(日/吨)控制数(年/吨)申请数(年/吨)市经费区财政镇财政小计增量数(日/吨)增量数(年/吨)市经费区财政镇财政小计控制数(日/吨)控制数(年/吨)市经费区财政镇财政合计
1浦江镇 230 3519093.56 164.07 304.71 562.34       2303519093.56 164.07 304.71 562.34
2吴泾镇82 30012 79.79 139.93 259.87 479.59 310982.92 5.12 15.00 23.04 853111082.71 145.05 274.87 502.63
3马桥镇41 15006 39.89 69.97 129.94 239.80 932948.76 15.36 44.99 69.11 501830048.65 85.32 174.93 308.90
4颛桥镇114 41724 110.93 194.54 361.28 666.75 562049654.49 95.56 279.95 430.01 17062220165.42 290.10 641.24 1096.76
5梅陇镇280 102480 272.45 477.81 887.37 1637.63 301098029.19 51.19 149.97 230.36 310113460301.64 529.01 1037.34 1867.99
6莘庄镇227 83082 220.88 387.37 719.40 1327.65 23841822.38 39.25 114.98 176.61 25091500243.26 426.62 834.38 1504.26
7七宝镇275 100650 267.59 469.28 871.52 1608.39 518304.87 8.53 25.00 38.39 280102480272.45 477.81 896.52 1646.78
8虹桥镇119 43554 115.79 203.07 377.13 695.99 16585615.57 27.30 79.99 122.86 13549410131.36 230.37 457.12 818.85
9华漕镇225 82350 218.94 383.96 713.06 1315.95 518304.87 8.53 25.00 38.39 23084180223.80 392.49 738.06 1354.35
10古美路街道62 22692 60.33 105.80 196.49 362.62 18658817.51 30.72 89.98 138.22 802928077.84 136.52 286.47 500.83
11江川路街道178 65148 173.20 303.75 564.11 1041.07 27321.95 3.41 10.00 15.36 18065880175.15 307.16 574.11 1056.42
12龙柏街道122 44652 118.71 208.19 386.64 713.54 310982.92 5.12 15.00 23.04 12545750121.63 213.31 401.64 736.58
13莘庄工业区47 17202 45.73 80.20 148.95 274.89 829287.78 13.65 39.99 61.43 552013053.52 93.86 188.94 336.32
14合  计1772230648552351901817.80 3187.94 5920.46 10926.20 17865148173.20 303.75 889.85 1366.81 21807488901991.00 3491.69 6810.31 12293.0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