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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图3 涉及土地和建设的外商投资项目设立阶段审批流程(57个工作日)(略)

  2)外商投资项目建设阶段
  外商投资项目进入建设阶段,需进行一系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优化后的流程没有将此类企业间行为列入。此阶段中涉及需要公示的时间除房地部门“招、拍、挂”程序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均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
  涉及土地和建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建设阶段的牵头单位为区建管局,配合单位为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农绿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民防办、区招管办、区消防支队、区水泥办、区墙体办、区防雷办等相关部门。审核时限为2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审批章2个、登记或办证章3个、备案章11个(见表4)。
  表4涉及土地和建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建设阶段审核情况表

部 门

审 批

登记或办证章

备 案

办理时间

区建管局

(牵头)

1

 

4

3个工作日

区招管办

 

 

2

当场办理

区规划局

1

1

1

17个工作日(并联)

区防雷办

 

 

1

3个工作日(并联)

区水务局

 

1

 

3个工作日(并联)

区农绿局

 

 

1

1个工作日(并联)

区消防支队

 

 

1

1个工作日(并联)

区公安分局

 

1

 

3个工作日(并联)

区卫生局

 

 

1

1个工作日(并联)

总  计

2

3

11

2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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