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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分类标准

分类情况

经历的审批流程

审核时限

按是否涉及土建

不涉及土建项目

项目设立阶段(见图2)

20日

涉及土建项目

项目设立阶段(见图3)

57日

项目建设阶段(见图4)

22日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见图5)

20日


  2、外商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审批流程框架
  以上述外商投资项目的分类方式为依据,确定了闵行区外商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的路径图(见图1)。

  图1 外商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路径图(略)

  根据外商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路径图,以“是否涉及土地和建设”为基础,将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分为以下两类。
  (1)不涉及土地和建设的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不涉及土地和建设的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适用于以租赁方式取得经营场地的制造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由于不涉及土地和建设的外商投资项目的经营场地主要通过租赁取得,项目设立的审核环节相对简单。项目设立以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其余各相关单位,如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分局、外汇管理局、海关等审核事项,可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成立后的具体需求缓急并联办理,不计入设立的审核工作时间和主干流程。
  不涉及土地和建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只存在设立阶段,其中牵头单位为区外经委,配合单位为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代码办,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审批章3个、登记或办证章3个、备案章1个(具体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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