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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取缔无证无照美容、美发、足浴、沐浴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8、区城管监察大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为从事美容、美发、沐浴、足浴无证无照经营而实施的违法搭建行为。
  9、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辖区内的整治和疏导工作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辖区内无照经营美容、美发、足浴沐浴行业进行综合整治,根据辖区情况,统一部署辖区各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打击合力,并针对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效的疏导工作。
  10、区整规办: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从事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经营活动中的职责分工;配合综治部门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
  11、区综治办: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掌握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1、组织部署和调查排摸阶段(3月1日至4月10日)
  建立区整治机构,形成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工作部署。由区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的上述行业无照无证经营的基本概况,建立无照经营台帐,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确定问题比较集中、群众反响较大的重点整治街区,以此为切入点,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2、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9月30日)
  区工商、公安、经委、卫生、劳动、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加强日常巡查和开展整治行动,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涉黄行为。在区综治办协调下,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三到五次的集中整治行动(具体集中整治方案另行拟定),通过集中行动,基本完成重点区域的上述行业无照经营整治目标。在抓好面上整治工作的同时,追根溯源,抓一批大要案,从严惩处。经委出台相关的具体疏导措施,配合整治工作,形成疏堵结合的工作机制。
  3、巩固规范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的基础上,由区综治办、区工商分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责任制的要求,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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