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春节前后帮困送温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民政局拟订的《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春节前后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一О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春节前后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我区组织开展2010年春节前后帮困送温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春节前后帮困送温暖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四个确保”的要求,把做好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以“迎世博、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在走访慰问中化解群众突出困难,在迎世博氛围中营造社会和谐,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010年春节前后帮困送温暖工作要坚持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民政牵头、部门尽责、依托社区、社会参与”原则,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贯彻各项基本救助帮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帮困工作中的引导、发动、协调、服务等作用,实行“一口上下”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同时,倡导和鼓励各类公益慈善团体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帮困送温暖活动,齐心营造慈善关爱、互助互济的和谐氛围。
二、主要内容
2010年春节前后帮困送温暖工作按照广覆盖、保基本、不遗漏、少重复的要求,全区共安排助困、助医、助老、助残、助优、对口援助六大类24项救助措施,帮困覆盖人群将超过6.9万人次,各级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将超过220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帮困事项职责分工及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一)区民政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家庭、大病重病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支援外省市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补助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帮困送温暖工作,以及对口援助都江堰市蒲阳镇十类节日帮困对象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城乡低保家庭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券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对口援助都江堰市蒲阳镇节日帮困资金由市民政专项资金承担;困难患者医疗补助资金在我区特困家庭医疗补助项目内列支;城乡低保家庭、支援外省市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补助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其余补助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承担50%。
(二)区总工会。重点做好患大重病职工、子女就学困难职工、困难老劳模、困难老工会主席、困难退休职工、困难农民工的帮困送温暖工作。补助资金除由市总工会下拨专款,以及区总工会帮困基金安排列支部分外,缺口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登记失业困难人员,部分新疆回沪困难人员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失业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由市失业保险基金负担;新疆回沪定居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四)区信访办。重点做好历年上访困难户中特困家庭及人员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五)区妇联。重点做好部分特困老“三八”红旗手、身患重病的困难妇女和自强少年的走访慰问活动。所需补助资金除区妇联自筹部分外,缺口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六)区人口计生委。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生活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特殊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除区人口计生委自筹部分外,缺口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七)区司法局。重点做好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特困人员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八)区台办。重点做好对困难台胞台属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九)区残联。重点做好城乡重残无业生活补助对象,大病重病等困难残疾人,老养残家庭,一户多残等困难家庭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在区残联部门预算内列支。
(十)区红十字会。重点做好700户特困家庭重病患者、重病老人、意外事故受害者等家庭的帮扶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区红十字会承担。
(十一)区侨联。重点做好对困难归侨、侨眷等侨界人士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除区侨联自筹部分外,缺口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十二)慈善基金会闵行区分会。重点做好1026户特困家庭的节日帮困补助和走访慰问。所需补助资金除由市慈善基金会下拨部分外,其余部分资金由慈善基金会闵行区分会自筹。
(十三)老年基金会闵行区分会。重点做好372户大病、高龄、独居等生活困难老人的节日帮困补助,同时协助民政部门为困难老人提供冬令助浴服务。所需补助资金由老年基金会闵行区分会自筹。
(十四)区光彩事业促进会。对1000户特困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资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区工商联(区光彩事业促进会)自筹。
(十五)区市民帮扶中心。协助区民政局做好对140名大病重病困难对象节日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资金承担。
三、工作安排
2010年春节前后期间的各项帮困送温暖活动原则上以面上发放帮困补助款、慰问金和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券为主,不进行大面积走访。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区各职能部门及社团组织在2010年1月20日前,将帮困对象的名额或名单、资金安排分配等情况通知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并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根据“一口上下”管理要求进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