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实垃圾分类专项资金
“十二五”期间,区财政每年安排垃圾分类减量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社会宣传、试点项目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设备新增等支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相应落实配套资金。垃圾分类减量配套环卫设施、工具、装备等项目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安排,试点阶段实行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各承担50%;推广阶段区财政承担35%、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承担65%。环卫设施、工具、装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新增更新由责任主体负责。进入有机垃圾处理厂的厨余果皮及菜场有机垃圾的收运及处置费,试点期间分担方式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在本年度相应的预算资金中列支。
(六)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队伍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队伍,招聘小区失业、退休等热衷社会公益人员作为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进行上门分类宣传、指导、监督等有关工作;并给予志愿者一定的工作性补贴,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队伍经费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落实。
(七)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委托社会专业组织对本区垃圾分类减量推进情况、宣传效果、市民参与程度,以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单位落实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推进工作安排
(一)准备试点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1、研究制订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编制2011年度垃圾分类减量推进经费预算,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垃圾分类推进计划。
2、成立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开展各种形式社会宣传,行业动员活动,编印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4、开展“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活动,制订古美路街道垃圾分类示范区工作方案,并先行先试,基本完成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5、莘庄镇、七宝镇、虹桥镇选择2个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6、全区初步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的“大分流”系统。
7、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菜市场等行业各选择2家,进行单位生活垃圾的分类试点工作,形成若干个垃圾分类模式。
8、建设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应急处理场,实行市场化运作,一期规模日处理200吨,将颛桥垃圾滩地50亩作为区应急处理场。
9、落实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选址、项建、可研、方案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评估推广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