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育对象申报程序。上市办负责对企业进行筛选、培育和引导。上市培育对象采取企业申报,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举荐,上市办备案的办法择优遴选。
六、搭建服务平台
1、开辟“绿色通道”。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规范业务流程,兑现服务承诺,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凡涉及审批事项经上市办出具相关证明的,有关部门要给予“绿色通道”待遇,特事特办。上市办要全程跟踪,积极协调,加快审批的速度和效率。
2、搭建中介平台。鼓励和支持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评估咨询等中介机构及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等机构到闵行开展业务,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优质服务。建立拟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联络制度,定期召开企业改制上市推介会。
3、搭建培训平台。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及有关专家对本区拟上市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了解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工作流程、监管要求和最新动态,并根据拟改制上市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专题培训和个案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七、完善政策引导
1、对企业争取上市期间的扶持
支持企业以境内外上市为目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对改制企业自然人股东将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本予以奖励。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前提下,优先供地,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对拟上市企业在技术开发、节能减排、促进本区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予以适当扶持。
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上海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上海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采用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融通资金。区资产经营公司、区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可投资拟上市企业。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由区财政对拟上市企业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对企业上市成功后的扶持
鼓励企业持续发展,在企业上市成功后两年内予以重点扶持,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3、鼓励引进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总部,支持企业借壳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