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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闵府[2009]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把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巩固和提升国家生态区建设水平和内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促进闵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沪府发[2009]11号)精神,现就实施闵行区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简称“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
  今后三年,是上海“迎世博、办世博”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闵行建设生态文明,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攻坚阶段。全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综合决策,坚持环境优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点突破,坚持机制创新。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强化主动保护环境和污染源头预防;更加注重城市环境安全和保障人民健康,全面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综合防治;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强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着力促进优化经济发展,加快提升产业能级;着力发挥迎世博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城区现代化水平;着力改善环境民生和创新管理,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等“十一五”规划明确的各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努力将闵行区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生态新城区。
  二、突出以人为本,治本为先,全力推进八大领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一)加快完善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完善污水处理系统为重点,继续推进截污治污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到2011年底,全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建成区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以生态修复和水系沟通为重点,大力推进黑臭河道及骨干河道整治,进一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加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源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工作,试行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确保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和区级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以污染减排为主线,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继续加强二氧化硫排放控制,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完成交通干道周边企业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工业燃煤锅炉实施脱硫或洁净煤燃烧技术改造,进一步推进“无燃煤区”建设。加强城市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巩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成果,实现长效、常态管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工作。加强群众反映突出的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系统性防治,开展业态规划和优化餐饮布局,实行油烟净化设施的定期清洗和维护保养,对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依法实施限期治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建立重点企业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提前完成市下达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继续强化监管,大气环境重点污染源排放全面稳定达标。综合多种有效措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左右。
  (三)着力推进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进一步完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和资源化利用网络建设,实现固体废弃物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开展废弃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妥善处理垃圾渗滤液。开展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完善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系统,对有毒、有害及医疗废物实行强制性回收制度,确保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地处置。针对当前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加强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综合监管,严格控制经营场所噪声扰民。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推广应用低噪路面材料,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噪声治理,实施高速公路隔声屏和噪声敏感点通风隔声窗改造工程,有效缓解噪声污染问题。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的队伍建设,强化对核与辐射源的监管。
  (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以吴泾工业区综合整治为重点,继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完成吴泾工业区整治规划的各项区属整治任务,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按照工业区环境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污水纳管、集中供热、绿化隔离带等建设。聚焦工业“三废”污染问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环保劣势企业,三年累计完成100项左右污染企业、产业或产品结构调整和淘汰工作。对现有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基地,实施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根据环境容量和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1年,所有保留工业园区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其他工业集中区域污水全部实现纳管集中处理。
  (五)点面结合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大力推进各个层面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强对莘庄工业区等国家级和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的指导,继续深化区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逐步向现代服务业、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延伸。开展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重点推进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莘庄工业区创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企业单位产品水耗、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继续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和节能省地型“四高”小区建设,重点推动节能科研项目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到2011年底,区级以上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总数达到50家以上,形成点面结合的发展态势,清洁生产从试点逐步转向推广。
  (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郊区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形成具有第三产业特征的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规范村级经济发展,严格控制产业导向,防治村级企业的环境污染;采取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尿还田等措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建设;以环境优美镇和生态村创建为载体,以村庄综合改造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以村沟宅河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四旁林”建设等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力度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七)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提升国家生态区建设水平
  按照上海市创建绿色世博的要求和闵行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化格局,推进生态专项建设工程,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工程和外环绿带工程,完善集中居住区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绿地功能。继续推进林业稳步发展,开展生态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低效林改造、“四旁林”和经济果林建设,初步形成以生态公益林为屏障、经济果林为新增长点的林业发展新格局,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深化“环境优美镇”创建成果,力争“环境优美镇”全覆盖。到2011年底,全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9.5%。
  (八)鼓励公众参与,深入开展生态文明行动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契机,深入推进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环保教育基地建设。到2011年,绿色小区比例达到40%,绿色学校比例达到35%,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建成节约型机关。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和绿色招商制度,在全社会构建绿色消费体系。开展对党员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增强落实环保优先的自觉性。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实践生态文明的自觉行为和能力,以生态文明引领健康生活。以上海市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契机,开展环境友好型城区示范项目建设,引领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聚焦力量,组织推进好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规划统筹、行业指导和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与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节点要求,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进一步完善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其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综合协作机制。强化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牵头制和责任单位负责制,更好地落实责任和形成合力。进一步落实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环境绩效综合评估考核机制和环境问责制度,切实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四、创新环境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进环境保护
  完善环境准入机制,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污染产生,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建立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拨款3000万元,重点用于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奖励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经济政策引导,通过市场激励、排污收费、排污交易和以奖代补等经济手段,推动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监管等标准化建设任务。进一步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环境保护长效管理,通过限期治理、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建设环境综合应急系统平台,提高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水平,保障城市环境安全。进一步推进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企业监督员制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强环保科技支撑,依靠环保问题研究和环保实用技术的应用,解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五、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
  强化“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公民意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发布环保信息。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的良好氛围。

  附件:闵行区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二○○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
闵行区2009年-2011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闵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三月)

目录

  前言
  一、前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回顾
  二、环境保护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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