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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争创新一轮“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7月,各级综治委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
  8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协调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进度和暗访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
  9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请项目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介绍经验,项目推进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10月,市人大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11月,各地、各部门对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到位、争创措施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
  市综治委组织开展年度综治及争创工作检查考评,针对检查考评结果,落实奖惩兑现措施。同时,结合年度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对工作不足的地方和单位,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把它作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四个襄阳”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全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综治委牵头组织实施,市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级综治委(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动争创工作的责任,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综治机构,充实力量,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按照规定标准预算综治经费,落实社会管理项目经费和争创工作经费,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奖惩兑现。结合年度综治工作包括争创工作检查考评,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在争创工作中组织领导有力,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创新成果在全市、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争创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未完成目标任务,群众安全感指数在全省排名后60位,影响全市争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在争创工作中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重大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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