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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产业定位。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指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产业,具体包括:研发设计、服务外包、创意产业、总部经济、总集成总承包、专业维修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时尚产业、科技支撑条件共建共享服务、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服务、商务服务、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物流、信息等服务业中涉及服务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行业,依据松江现有产业基础,确定软件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外包、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创意产业为重点发展领域。
  4.目标任务。以本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为依托,明确阶段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到2012年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到2015年使本区成为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聚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5.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松江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各镇(街道、园区)要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各项服务工作,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6.积极推进招商工作。针对产业的特点,建立创新生产性服务业招商体系和模式,尽快建立健全招商激励机制。努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松江,对新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知名专业人才中介机构、经认定的专业培训机构,按其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给予适当奖励。
  7.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分解、落实各项目标和任务。逐步建立科学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模式,准确把握产业发展情况和趋势,为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纳入所涉及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考核体系,明确责任目标,加强检查考评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8.设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政府设立一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市生产性服务业补贴资金的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的建设、功能区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全区生产性服务业的招商、人才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市场开拓、技术平台建设等进行补助和奖励。相关部门要加强研究,制定出台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9.探索生产性服务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闲置厂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制定出台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使用配套政策,切实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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