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松江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发布日期:2011年8月16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16日)废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松江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商旅委、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加强松江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松江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商务和旅游委员会、上海市松江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
1、正确认识农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各镇、街道、园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农贸市场作为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切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2、坚持工作原则和要求
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管、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原则,按照科学规划、规范建设、强化管理的要求,从而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生活,改善环境卫生,提高文明程度。
二、合理布局,规范农贸市场建设
1、增强农贸市场规划的科学性
要不断完善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使其与城市建设发展、区域人口状况的需求相适应,要在新建住宅小区比较集中的区域,选择适当地点规划建设农贸市场;要对现有农贸市场的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撤并设置不合理的农贸市场;要合理规划、严格规范农民自产自销点的设置;在农贸市场的覆盖盲区,规划设置“农贸超市”,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