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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抓落实的意见

  (十二)突出中心工作抓督查。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督查主线,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和文件的安排部署,及时分解立项,加大督查力度,反馈工作动态,确保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领导批示“限时办结制度”、“回告制度”,对批示办理过程实行跟踪督办,适时进行回访抽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十三)突出建议提案抓督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和督办工作,督促各承办部门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

  (十四)突出督查通报促落实。实行市政府重大事项一月一督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一季一通报,积极探索督查通报结果与绩效考核工作挂钩的考核奖惩制度,对督查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督办措施不力、督办任务完成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确保各项目标完成

  (十五)建立比较通报制度。市统计局每季度对全市及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按增长速度排序,邀请有关专家点评,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比较通报。同时,通报全市与全省各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比较。

  (十六)建立季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季度抽选 5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和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部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报告所承担重点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

  (十七)完善抓典型推动落实的机制。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市政府与省政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部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正反典型予以通报。进一步完善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结账办法,加大抓典型推动落实的宣传力度。

  六、加强信息和咨询工作,提升决策服务质量

  (十八)规范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和报送资料的筛选把关,加大抓典型推动落实的宣传力度。专报市政府领导的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归口处理,按分工逐级报送。上报的政务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签,必要时报主要领导审签。规范重点工作、重大事件信息发布和报告机制,对进展情况、处置结果及时报告和反馈。强化政务信息目标考核,每季度通报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评选优秀政务信息及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个人,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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