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煤气泄漏、电缆损坏、水管爆裂造成大面积停气、停电、停水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五、应急处置
  (一)区应急联动中心对事故实施人员救护、现场警戒、交通疏导等先期处置,并紧急联动相关水、电、煤气单位和区有关职能部门、所在地街道、镇赴现场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将事故状况先期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报区总值班室。
  (二)区总值班室应密切注意现场事态发展趋势,与区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系,检查、督促应急处置有关责任单位、部门、所在地街道、镇赴现场处置,并视情报区应急办。
  (三)区建设交通委为该类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单位,在接到紧急联动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
  1、协调市供气、供电、供水部门立即采取闭合管道、切断电源等措施;
  2、了解事故原因、程度和影响范围;
  3、会商抢修方案、计划修复时间,并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实施抢修;
  4、协调区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根据事态进展和灾害程度,需区政府组织处置的,由区应急办实施现场综合协调,视情况报区委、区政府领导。
  六、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职责
  (一)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煤气泄漏、电缆损坏和水管爆裂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治安、警戒等工作。
  (二)区市政工程管理署:负责协调对煤气泄漏和水管爆裂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三)区市容局:负责协调事故处理过程中及过程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四)区卫生局:负责人员的抢救、医疗等工作。
  (五)区委宣传部: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六)各街道、镇:
  1、了解掌握事故原因、影响范围、受灾情况、修复时间;
  2、协助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疏导工作;
  3、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4、协调供水部门做好抢修期间的临时供水点安排和受灾群众必需的生活安置工作。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市相关部门抢修电话:
  市北自来水公司:55151515
  沪东供电所:63242225 95598
  宝山供电公司:56671471
  煤气报修:65441777 962777

上海市杨浦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