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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杨浦区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建立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街道、镇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中心运作情况报告,协调街道、镇与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分中心建立规范工作流程,按流程向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派遣任务,协调工作。分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主持分中心工作,向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建立居住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由居委会党组织负责人任召集人,街道、镇机关联络员 、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联络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参加工作小组。

  居住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接受分中心的指导。协调、处理涉及社区群众利益、社区环境和秩序等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社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基本任务

  (一)接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派遣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社区各类信息数据库,为实施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和保障。

  (三)开通社区服务热线,受理群众的咨询、诉求和对城市管理等问题的举报。

  (四)建立城市管理社区监督队伍(由社区工作者等组成)和群众志愿者队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主动、及时发现城市管理等问题。

  (五)履行派遣、督办或移送案件职责,快速落实处置工作。

  (六)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整合社区资源,条块联动,形成合力,有效解决城市管理和群众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落实社区服务事项,促进群众安居乐业。

  (七)对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价,提高工作绩效。

  六、工作流程

  (一)发现受理

  分中心平台接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派遣;分中心社区服务热线受理群众的咨询、诉求和对城市管理等问题的举报,接受社区监督员和志愿者的报告。

  (二)分类立案

  分中心平台根据受理问题的类别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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