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逐级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责任制。分片、分块、分专题召开全区委、办、行业、系统、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职责;加强单位消防设施的专项整治,确保完好率达到90%以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单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消防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家庭的防火责任制,鼓励公众举报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共建共享消防安全环境。
3、加强区级消防重点单位监督,确保全区重点单位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一是根据区域情况及时调整消防重点单位;二是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签订好《消防安全责任书》;三是依据“公安部73号令”,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完善重点单位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消防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五是根据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6]34号)精神,大力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先行在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敬老院等公众聚集场所试点,探索建立保险费率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系数相挂钩的浮动机制,用市场杠杆促进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化解社会消防安全风险。
4、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程,提高服务消防薄弱地区、弱势群体的水平,树好政府“关注民生”的良好形象。一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社区消防的综合功能,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中去,做到同宣传、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实事工程,坚决抑制居民火灾高发势头。针对部分老式居民住宅区电气火灾频发的态势,落实区政府老式居民住宅电线改造、基层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孤寡老人结对子等实事项目;三是继续巩固206个居(村)委社区消防达标建设成果,完善“八个一”工程,确保消防工作渗透到全区每个角落;四是推行社区火灾公众责任综合保险,化解灾后重建压力;五是大力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群防群治基础。
5、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是加强火灾形势研判和重大火灾危险源排摸,强力开展以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主攻方向,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易燃易爆单位、地下空间、建筑消防设施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对火灾隐患的发现率、排查率和整改率;二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深化闲置厂房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清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防止闲置厂房火灾隐患回潮;四是继续抓好学校及其周边的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寒、暑假,适时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五是结合“两会”、“奥运”、“国庆”等重大保卫工作和重要节假日开展易燃易爆、公共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重点保卫目标和节日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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