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质监局《闸北区质量名牌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闸府发[2008]1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质监局《闸北区质量名牌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闸北区质量名牌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实现《质量振兴纲要》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大闸北区名牌战略工作的推进力度,不断提高名牌在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四个中心”的贡献率,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和推动,全面提高区域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名牌建设为抓手,按照“巩固基础、扩大成果”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在原有推荐领域的基础上,向十大服务领域推进,并逐步扩大和延伸至信息服务外包、人才中介、会展服务和多媒体服务等其他现代服务业领域,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争创名牌意识,提升闸北整体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同时,结合闸北的实际,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的服务领域,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在交通运输、商业物流、宾馆旅游等行业,培育几个有影响力的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名牌,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提升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化水平,促进先进服务业体系的建立,力争到2015年再培育扶持2-3个现代服务业名牌企业,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综合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要充分发挥区域服务性企业在创名牌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名牌争创意识,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运用优秀文化和现代营销手段提升企业的知名度,把目标设定为争创中国名牌和上海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