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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闸府办发[2008]1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关于本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市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各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工作,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督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推进本区“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闸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奥运会顺利举行提供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督查内容和责任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意见》的要求,本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督查内容和督查部门如下:

  (一)综合督查内容

  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五是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查验、配备和使用情况。七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八是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九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十是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十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十二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十三是相关专项督查内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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