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消费环节监管,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隐患。对学生盒饭生产企业继续实施《上海市盒饭卫生食品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使用连续测温仪,建立电子测温档案;严格控制盒饭加工供应数量、生产加工供应各环节温度、加工与食用间隔时间;订餐学校要监督盒饭食用前的温度。对社会盒饭(桶饭)依法强化对温度、时间、供应数量、操作人员健康状况等关键环节的针对性监管;严格禁止改刀菜。继续会同区总工会、协会对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检查评比。将工地食堂卫生许可与施工许可结合起来,并会同建委组织开展工地食堂检查评比。会同教育局继续完善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对中小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量化等级评分;逐步推进大学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等级评分。对小型食堂、学农学军基地、工地食堂等特殊食堂实施分类许可(备案)、分类管理。指导工业区、大型企业等办好集体食堂,保证群体人员饮食安全。理清连锁承包食堂经营企业(配送中心)名单, 推进其自身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进货验收索证制度,建立相关台帐;开展半成品标准和操作规范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大中型餐饮业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量化评分标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数据库中,实现电脑自动评分定级。根据评定等级确定相应监督频次,实现监督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企业加强自律。积极推进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高风险食品、主要违法行为的检查,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遏止餐饮业高风险违法行为。联合行业协会在餐饮行业推行实施“五常法”、“6T实务”等企业自身管理体系,提高餐饮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局研究制定的餐饮单位外送盒饭基本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试行,切实解决供需矛盾。
(四)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提高市售保健品合格率,遏制市场违法经营行为。重点对凯旋门保健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成人用品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降血糖、降血压、减肥、免疫调节、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为重点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加药保健食品加大处罚力度,向社会公布;对夸大虚假宣传,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化妆品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全面记录管理。开展以抽检特殊用途化妆品或祛痘、抑螨、美白类产品为主的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抽检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重点加强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美容院)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含量超标的行为,力争消除“三无”产品。
(五)结合节令等重点时段在高风险领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期学生开学、“两会”、“十七大”等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开展针对超市卖场、大型餐饮、集体供餐等领域及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查行动,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确保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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