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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闸北区委、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本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按照建设新闸北,打造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的目标和本区法治建设的实际,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基本工作原则,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相结合为突破口,以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机结合作为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依法治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提高本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持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平安城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本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适应党和政府工作大局,适应市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我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在全区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形成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对公民而言,要确立崇尚法制的理念,增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公民法律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要确立执政为民、依法执政的理念,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于社会组织而言,要确立和谐社会的理念,增强社会组织自我教育、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实现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工作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指针,始终保持法制宣传教育正确的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从群众根本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具有平等互动的亲和力,力求灵活多样,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取得实际的效果和更加持久性、长远性的成效。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组织、规划、领导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区管重点企业、各类大众传媒,特别是闸北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闸北报等要把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推进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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