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21号)
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2012年年底将分段蓄水,启动“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工程迫在眉睫。为将《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十政发〔2012〕4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2〕22号)有关精神具体化和明确化,加快推进全市“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程包括“移土培肥”项目和配套坡改梯项目两个部分,分别组织实施。各地应注重工程实施的时序性和连续性,做好两大项目的衔接工作。
“移土培肥”项目按照“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农民参与”的方式实施,在符合工程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以有偿的形式组织农民参与工程施工。配套坡改梯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库区县(市、区)“移土培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可研实施方案中规划的地块进行实地核实,确定本区域子项目的名称、规模、地块、范围等。如有调整,应遵循就近且不突破原定总规模的原则,将调整的原因及方案报市“移土培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子项目的调整与确定应做好与移民内安生产用地土地整理等项目的结合,力求整合项目,聚合资金,做到工程量不重复,投资不重复。
三、“移土培肥”项目以《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为基础,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1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图(1:1万)为底图,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设计方案经县(市、区)“移土培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并委托同级审计部门对施工设计方案的预算审核后, 报市“移土培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