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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就业促进工作专项评议的实施意见

  组 长:周来升

  副组长:王纪表 蔡长敏 李松波 王鲁豫 杨忠岐

  成 员:翟小凡 邓荣民 孙大钧 李永根 齐 勇

  范 联 刘健发 刘宝权 王 炼 朱霖雯

  尹丽君 赵德法 常印怀

  就业促进工作专项评议的具体实施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和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协助。

  (二)方法及步骤

  专项评议工作采取专项检查、联组活动和会议评议的形式进行,包括听取汇报、开展调研、组织检查、召开会议等各项环节,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常委会办事机构拟定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经4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各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2、4月底,区人大常委会向评议相关部门送达书面通知,并由常委会主任周来升代表人大常委会同政府分管领导和被评议部门负责人谈话,提出工作要求。

  3、5月上旬,组织召开评议动员会,就专项工作评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求。参会范围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各委室主任、专职委员,区政府领导,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代表小组组长,政府相关委办局负责人。

  4、5月中旬组织《就业促进法》代表讲座。

  5、被评议相关部门对照评议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作,撰写专项工作报告,并于6月1日前将500份工作报告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区人大代表。

  6、6月上旬,各代表联组结合专项评议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评议工作计划,并召开会议,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7、6月中旬至7月上旬,根据评议工作有关安排,以各代表联组为单位,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走访或召开会议,在广泛征求选民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评议,各联组推选2名代表作为重点发言人,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做专题发言。

  8、7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办公室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对评议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调研。

  9、7月28日召开海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代表联组推选的代表对区政府就业促进工作进行评议。

  10、8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办公室结合常委会意见和各代表联组评议情况,整理归纳审议意见,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交区政府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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