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表彰奖励
被批准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经盟公署、市政府、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同意盖章后上报(附电子版)。
(二)申报人员须附有关获奖的证书、经济效益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税部门的证明)。所附材料不予退还。
(三)各地区、部门或单位在申报材料时须有专项报告,须填写《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员一览表》(附电子版)。
(四)材料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盟市择优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8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人),各直属部门择优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人。为确保人选质量,已获得自治区各类专家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业绩和成果者,不得再次推荐。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条件选拔。推荐过程中要认真核实材料,保证质量。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坚决不予推荐。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宫然、王欣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电子邮箱:rstzjc@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
地区或部门
单 位
姓 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说明
一、此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
二、填写(打印)内容真实、准确、整齐。
三、业绩成果内容另附(用A4纸复印装订)。
四、申报材料不规范不予接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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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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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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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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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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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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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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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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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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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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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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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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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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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
党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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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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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硕士生
导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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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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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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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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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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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包括国内外专业学历及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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