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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2012年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通知

  五、表彰奖励
  被批准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经盟公署、市政府、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同意盖章后上报(附电子版)。
  (二)申报人员须附有关获奖的证书、经济效益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税部门的证明)。所附材料不予退还。
  (三)各地区、部门或单位在申报材料时须有专项报告,须填写《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员一览表》(附电子版)。
  (四)材料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盟市择优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8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人),各直属部门择优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人。为确保人选质量,已获得自治区各类专家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业绩和成果者,不得再次推荐。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条件选拔。推荐过程中要认真核实材料,保证质量。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坚决不予推荐。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宫然、王欣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电子邮箱:rstzjc@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

  地区或部门
  单   位
  姓   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说明

  一、此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
  二、填写(打印)内容真实、准确、整齐。
  三、业绩成果内容另附(用A4纸复印装订)。
  四、申报材料不规范不予接收。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籍贯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文化

程度

 

学位

 

从事

专业

 

专长

 

专业技术

职 务

 

行政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何种

党 派

 

是否博士生导师

 

是否硕士生

导 师

 

是否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

 

邮政编码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包括国内外专业学历及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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