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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浦东新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浦东新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浦安监[2011]64号)


新区安监大队,各街道、镇、开发(保税)区安全生产监察队:

  根据《关于浦东新区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浦安监[2010]85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单位有计划、按步骤开展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为了加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浦东新区安监局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浦东新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范围

  浦东新区各街道、镇、开发(保税)区所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

  二、督查检查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31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详见附件1)。

  三、督查检查内容

  按照《浦东新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表》的13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检查表》附件2)。

  四、督查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听取各街道、镇、开发(保税)区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书资料。

  2、现场检查,突出重点。督查组在现场检查时重点突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测情况,喷漆、涂漆和晾漆三个环节,检查喷漆车间是否独立设置,通风设施、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措施等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涂胶和晾漆环节是否与其他作业隔离。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的企业,要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书,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要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3、交流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组检查完毕后,要向当地政府(管委会)和安全生产监察队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深化治理工作要求。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区安监局成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督查检查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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