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引入体验性、休闲性、参与性、娱乐性元素,强化要素集聚和功能集成,增强景区吸引力,促进景区转型升级。(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发展旅游新业态
(一)大力发展观光型、体验型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局负责)
(二)积极开发休闲度假、康体保健等特色森林生态旅游。(市林业局、市旅游局负责)
(三)集约发展漂流旅游,建设三峡漂流之都。积极发展攀岩蹦极、越野探险、水上竞技和野外拓展等运动旅游,打造全国知名的极限运动基地。(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旅游,打造区域性会展旅游中心。(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旅游局负责)
(五)积极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加快构建多层次的三峡观光游体系。(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管理局、三峡通航局、市旅游局负责)
四、开发特色旅游商品
(一)进一步完善旅游购物功能,满足游客的旅游商品消费需求,大幅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例。在中心城区、重点景区和旅游乡镇规划建设一批旅游购物区、旅游商品街。加快发展各类特色市场,积极开展主题旅游购物活动。(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
(二)大力开发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和各类特色产品,将工农业特色产品纳入旅游营销网络。(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文化局负责)
五、打造旅游文化品牌。
(一)继续办好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和国际龙舟拉力赛等一批精品节庆活动。(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打造一批适应旅游需求的精品文化节目,推进文化产品与旅游产品融合。(市文化局、市旅游局负责)
(三)规划建设三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等一批文化旅游主题公园,打造动漫文化品牌和旅游产品。(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六、构建旅游交通服务体系
(一)加快建设石牌、三斗坪、九畹溪、茅坪等一批旅游专用码头。(有关县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