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三峡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三峡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三峡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决定》(宜发〔2010〕18号)精神,对《分工方案》中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搞好配合,狠抓落实,并将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于3月31日前报市政府。市旅游局要定期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三峡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创建宜昌三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以长江三峡为主轴,以两坝一峡为核心,以主城区为依托,创建三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宜昌旅游核心竞争力。力争三年基本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五年实现创建目标,全面建成国际化、现代化、特色化旅游度假区和目的地。(市旅游局、市编办、市三峡工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葛洲坝集团、长江三峡旅游发展公司及有关县区政府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
二、建设旅游精品景区
(一)以宜昌三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核心,带动屈原故里、昭君故里、嫘祖故里、清江民俗风情、三国文化、柴埠溪后河等特色精品旅游片区协调发展,打造旅游精品集群。(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为指导,重点加快景区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环境卫生和旅游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服务功能,提高景区管理水平、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气象局、宜昌供电公司、电信宜昌分公司、移动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