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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如果企业没有提供《指南》中相关技术领域要求的部分附件资料的图片或者提供的图片不可阅读,在联审过程中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或者附件资料不可用、或者附件资料内容无法核实;
  三、企业对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扫描或数码相机拍照成JPG图片格式、上挂到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并保证附件资料图片与纸质附件相关内容的一致、以及图片的可视性;
  四、为提高专家在网上评审的效率,附件资料图片保存为JPG文件,其文件大小控制在50K ~ 200K。在保证图片可阅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文件的空间,最大不要超过400K。建议扫描仪扫描时分辨率设定为200DPI ;
  五、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图片范围(详见《指南》中的具体要求)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资料图片: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要有工商年检章;
  2、 企业成立后的年度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 本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协议、鉴定、验收证明,其中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规定如下:
  a) 对于已获批准的专利,要按照系统要求提供专利的文字摘要,如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查不到该专利信息,则还需要要提供专利证书的图片。对于还未获得批准的专利,则要提供专利证书或者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等相关附件资料的图片;
  b) 本产品的软件著作权,如果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servlet/Category上可以查到,就不要提供图片,只要按照系统要求提供文字摘要。否则,还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的图片;

  (二)各技术领域有不同申报资料要求,按照相关要求选择提供以下附件资料的图片:
  1、 科技查新报告;
  2、 第三方权威机构所做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3、 动物试验报告;
  4、 本产品的知名客户用户报告,而一般客户的用户报告只要摘要;
  5、 与其他企业(机构)的相关合作协议;
  6、 特殊行业的准入证明或许可等相关证书;
  7、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
  8、 整机厂的合作配套意向书或配套试验报告;
  9、 样机外观图片。

  (三)除了上述指南中要求提供的附件的照片图片外,原则上企业不要上挂其他图片。

  附2:
2009年度创新资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材料附件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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