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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是为企业申报上海市创新资金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服务的工作机构,市科委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要求对服务机构进行认定,目前经市科委认定的服务机构及其服务范围如下:

  1、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服务范围是一般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不含浦东项目)。

  2、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服务范围是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含浦东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3、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服务范围是大学生创业项目。

  4、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范围是浦东项目。

  注:浦东项目是指浦东新区辖区内企业申报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

第三章 项目申报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www.innofun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

  1、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2、一般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3、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

  企业根据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选定相应服务机构(见第二章管理单位和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将企业注册材料送交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企业注册材料

  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注册信息表(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4、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章程(加盖企业公章);

  6、验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将注册材料按以上编号顺序用夹子固定,并于系统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送交服务机构审核,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服务机构查验。

  ★注册特别提醒:

  1、以往年度完成注册的企业,即已激活身份的企业,注册材料可以不再送交服务机构审核。

  2、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时,应填写股东构成相关信息;系统发送服务机构前,应认真核对企业注册信息,确保信息内容无错误、无空项,同时打印企业承诺书及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需留存一份备用);企业一经注册,原则上不得变更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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