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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制定公共场所分类审查细则,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扩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覆盖范围。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工作,探索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防控为重点,推进全省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健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覆盖率和频次。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实施《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分类审查细则》,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审批工作,加强消毒产品日常监管。制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办法和卫生规范,强化监督抽检,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

  (四)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学校饮用水、教学环境及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探索建立学校卫生监督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分析平台。

  (五)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及时组织查处典型案件,取缔一批、重罚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无证行医黑诊所,保持高压态势,震慑不法分子。建立与公安部门衔接配合的长效机制。

  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河北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开展县级标准化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试点,积极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条件。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推动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力量配备,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

  (二)大力提高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素质。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结合实施卫生监督业务培训项目,大力实施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三个一工程”,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各市首席卫生监督员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步伐。探索建立等级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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