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在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时段为10月-12月,主要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有关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有关行业部门的具体要求,迅速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并贯彻落实到基层,于3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
发挥虹口有线电视台、《虹口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等宣传渠道的作用,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三)突出“三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一是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范围;二是突出安全管理薄弱的重点企业;三是突出全国“两会”、汛期、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绝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绝不放松,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