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虹府办〔2008〕2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近期,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严格落实专店经营、专库储存、专柜零售、防火防爆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公安交通部门要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加强指挥调度和道路交通执法,做好排堵保畅工作;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医院、宾馆、饭店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避免火灾和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维护设施设备,重点防止煤气中毒、管道泄漏等事故发生。特种设备、旅游景点、学校、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的主管部门要根据低温季节的特点,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全力保障节日市场供应
有关单位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情况,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节日消费需求。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工商、质量技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要规范大卖场、商场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经营秩序整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