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本区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管理机制,夯实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部门、用能单位三级联动管理运行机制。根据本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规定,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进行能源统计,及时向节能工作相关推进部门提供重点能耗企业的能耗信息,不断完善区、街道、企事业单位三级能源统计网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要求,实施用能监测,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由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结果。
  (二)抓好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节能。
  以创意产业园区和重点商务楼宇为载体,重点发展以航运服务业为引领,以知识服务业、商贸旅游文化休闲服务业和房地产业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确保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与上年度持平或上升。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生产线和企业,推进中铝上海铜业有限公司铜箔厂车间电解铜箔生产线等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的有关规定,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
  (三)加大节能投入,增强节能动力。
  在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科目,逐年提高节能专项资金规模。积极落实《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文印发)、《虹口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虹府〔2007〕26号文印发)等有关规定,对企业在节能照明、建筑保温、太阳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投入,按10%至15%不等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本区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资助。
  (四)加强技术研发,推动技术进步。
  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逐年扩大节能科技研发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区内科研院所集聚的资源优势,加强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着力引导企业开展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领域的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进旧厂房改造等节能示范项目。在营业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百货商场和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库等节能设备和技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