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目标。
对全区“五小场所”实行有效监管。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街道社区食杂店全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大型超市、大卖场等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主要任务。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五小场所”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并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的经营户抓紧申办许可证和工商执照。
加大联合整治力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拆除用于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落实市场经营者责任。大力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并加强固守,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制度。完成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标注工作,规范其主体资格。完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的索证索票制度及食杂店的台帐制度,在全区实现全覆盖,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普及率达到20%。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食品市场巡查、食品分类监管、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市场监管等制度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此项工作由工商虹口分局、食药监虹口分局负责牵头,区经委、公安虹口分局、区市容局、区房地局、区质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配合。
(三)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1.工作目标。
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六以内。
2.主要任务。
推进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大餐饮卫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食品监管力度,规范卫生许可行政行为,完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和预警机制。
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的动态监管。完善集体食堂(包括建筑工地食堂)、盒饭加工企业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执照擅自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规范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加大对在日常经营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食品原料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项工作由食药监虹口分局负责牵头,区建设交通委、公安虹口分局、工商虹口分局、区教育局、区市容局、区质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配合。
(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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