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区司法局制订《虹口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组建首届区政府法律服务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咨询工作,为本区重大行政决策和解决重大事项当好法律参谋。区司法局、区法制办要继续办好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和区政府全体会议会前学法,区行政学院、区法制办要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培训。区法制办要继续加强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定期组织新上岗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继续做好本区执法人员信息、证件管理工作。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
在去年完成区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做好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对市政府规章提出清理建议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0〕16号)和《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1〕12号)的要求,各制定主体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结果的发文和公布工作;区法制办要做好全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库工作。通过做好相关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工作
按照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预防腐败局《关于本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纪〔2011〕27号)的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本区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工作,将预防腐败工作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由区纪委、区法制办共同制定对2010年以来本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廉洁性评估的工作方案,采取部门自评、专家评估与评审小组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做好相应的审核意见反馈和整改方案上报工作。区纪委、区法制办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和市预防腐败局,并做好迎接市有关部门重点检查的相关工作。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市审改办的部署和本区实际情况,区审改办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树立目录管理意识,做好各部门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审改方案,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本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梳理、调整、细化本区建设工程的审改方案;推进企业设立的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在纸质并联审批的基础上,按照“一口收件、发送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区监察局要对全区审改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将监察结果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