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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1〕6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和有关委、办、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责任,扶持自主创业,努力扩大就业,有效控制失业,加强对困难边缘群体的就业援助,经区政府同意,现就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20360人以内。
  (二)帮助500人成功创业。
  (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达到50000人。
  (四)新增就业岗位20000个。
  (五)困难边缘群体就业2400人。
  二、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统计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统计,以具有本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要求就业,并在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在2011年12月31日状态仍为“失业”的人数为准。
  (二)帮助成功创业人数
  帮助成功创业人数的统计范围为,本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本市劳动者2011年在本区创业(以创业组织注册地为准),并成功开办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在2011年12月31日仍存续的各种创业组织数。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创业,带动本市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的(每一人创业带动本市劳动者就业6名以上),并按规定享受过有关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的,也纳入统计范围。
  (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的统计,以2011年年末本区所属企业、区内无主管企业已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劳动者人数为准。
  (四)新增就业岗位
  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本区各类单位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手续的实际人数为准。统计范围为2010年1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就业并办理过用工登记,且2011年12月底仍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本市从业人员,并扣除同期自然减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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