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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闸北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闸北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闸府发〔2011〕14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17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闸北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闸北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闸北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妇女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本区各部门关注和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妇女发展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妇女事业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体表现:
  一是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生存发展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本区实施《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以来,区委、区政府把追求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引领现代生活新的人文理念和社会道德风尚,进一步优化了社会环境,并建成了闸北区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为妇女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妇女在劳动就业、决策管理、社会参与、健康保健等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是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就业领域更加宽泛。妇女的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0年,区属企事业单位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达到77.2%。中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逐年提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控制在上海市平均水平。妇女就业的环境逐步趋于公平,就业渠道更加宽泛,就业结构趋向多元,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得到保障。
  三是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有所提高,参与决策、管理的深度和广度有所提升。“十一五”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33.85%和25.48%,与全市区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女性比重相当。2010年,女性党员占全区党员的37.9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在企事业单位中,职代会女代表比重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比例达到64.15%。区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68%,高出目标值13个百分点。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均实现了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的目标,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
  四是妇女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得到较好保障。区政府对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增长,“十一五”末卫生经费比“十五”末增长83.49%。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服务机构布局更趋合理,妇幼保健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更多保障。连续多年未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2010年,本区女性期望寿命达到84.4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妇女健康进一步得到关注,政府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每两年免费提供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率和常住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
  五是妇女法律保护及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特殊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参保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各职能部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加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矛盾调处和预警机制的完善,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干部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各居民区建立了妇女维权预警点,并试点探索维权与维稳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全区公安派出所设立了“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点”,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警和受理,“110”报警服务台对涉及家庭暴力报警的受理率达100%。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特殊妇女群体的生存、就业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残疾妇女就业得到进一步安置,至2010年累计分散安置残疾女性就业2097人。养老机构建设、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得以提高。
  “十一五”时期,闸北妇女发展总体状况良好,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以及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变化,本区妇女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男女平等意识渗透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推进;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妇女在参政、就业以及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仍需进一步实现;妇女适应时代发展的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街镇妇儿工委组织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为促进本区妇女与经济社会保持全面同步发展,在“十一五”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闸北妇女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二、“十二五”妇女发展背景分析
  闸北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北部,是九个中心城区之一,东、北、西分别与虹口、宝山、普陀毗连,南隔苏州河与黄浦、静安两区相望,是上海陆上北大门,总面积29.18平方公里。2010年,全区户籍人口69.21万人,其中女性34.5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49.96%;来沪流动人口近20万人。辖区内有上海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人流量大,且辖区内贫困人口多、棚户简屋多,动拆迁量大,社会建设和管理成本高、难度高。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闸北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经济发展乘势而上,成绩不断攀高,呈现良好的态势,这将为闸北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强劲有力的保障。
  “十二五”时期,是全国上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公平、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时期;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实现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更是闸北把握机遇,全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必将为闸北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中国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及“后世博”效应,也将给上海各区县、各行各业的新一轮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闸北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线,确立了“南高、中繁、北产业”的发展战略。中国上海人才大厦迁址闸北,人力资源服务将成为闸北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加快推进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这为闸北女性人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闸北妇女发展紧紧围绕全区功能定位,一手抓弱势妇女的生存、发展和权益保障;一手抓高端女性的服务、引领;同时,还要进一步关注外来妇女的生存发展状况,优化发展环境,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本区妇女全面发展。
  三、“十二五”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妇女发展为本,坚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确保妇女享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平等机会,优化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妇女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为构建和谐新闸北而共同努力。
  基本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发展全局,大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上海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增强综合竞争力。积极推进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努力促进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将保障就业、促进参与、提升素质、优化生活与加强维权等方面作为“十二五”期间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总体目标:以推进本地区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总目标,促进妇女就业,保障劳动权益,进一步发挥妇女在闸北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加大参与力度,提升决策能力,进一步扩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妇女的文化、科学、心理和健康素质,进一步增强妇女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妇女生活质量;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外来女性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使她们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和教育服务。至2015年,使闸北妇女的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市中心城区妇女发展平均水平。
  四、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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