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作任期总结;
--在委机关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处级领导职位人选的民主推荐;
--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自我推荐,填写自荐意向表;
--综合处级领导职务任期总结、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组织考察名单;
--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意见;
--考察小组向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党组研究确定拟任职务人选;
--对拟任职务人选进行公示;
--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党组签发新任干部任职通知。
三、处级非领导职务的提任工作具体安排:
1、根据市编办关于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比例配置的规定及我委的实际情况设定提任的处级非领导职务职数。
2、处级非领导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
处级非领导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努力,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经历,近年来在机关工作受到好评,群众公认度高或获得过相关单位的表彰表扬。
3、处级非领导职务提任工作程序:
--在委机关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处级非领导职位人选民主推荐;
--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党组研究确定非领导职务的考察人选;
--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意见;
--党组讨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非领导职务人选;
--党组签发新任干部任职通知。
四、处长助理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
为培养一批年轻有为的骨干力量,形成我委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本次在推荐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同时,根据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拟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推荐优秀的年轻干部担任处长助理。
处长助理的任职条件: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务实,群众公认度高,具有大学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身体健康,具有副主任科员以上任职经历。
五、总体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