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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府办〔2011〕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两高一少”目标相匹配、与人民群众需求呼应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一、主要任务
  (一)积极认真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决策部署,及时公布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及时公开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特别要做到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教育收费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二)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三)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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