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201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0年度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和
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充分总结多年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强化认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贯彻
《条例》、
《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2010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建设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月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业务培训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公开渠道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