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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2年第一批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2年第一批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的通知
(杭环发〔2012〕1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科学完善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全面推进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水平,更好地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预警和监控作用,现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133号)、《2012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和我市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市要完成29家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工程。现将 《杭州市2012年第一批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规范和要求,如期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不明事宜,请与科监处、市环境监察支队联系。

  联系人:陆大根、周再纳,电话:87232205、87233975。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杭州市2012年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减排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列入国控省控名单的污染源逐年增加,新增的污染源监控能力亟待加强,已建监控站点中无法达到运行要求的仪器设备需进行更新。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提升污染源监管水平,我市在调查排摸、征求各区(县、市)环保局意见的基础上,特制订《杭州市2012年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

  一、建设依据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8号令《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和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133号)和《2012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总体要求和我市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了杭州市2012年第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计划。

  二、技术要求

  1、有关单位(污染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更新、改造的责任主体为排污单位。各有关企业应通过招投标,委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应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的单位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于涉气的污染源,在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在废气处理设施和烟气排放口安装一球一抢在线监控视频设施;对涉水污染源,在标准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在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标排口安装一球一抢在线监控视频设施。各有关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规定期限建成并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经当地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后,应委托取得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营资质的单位(第三方)统一运行。

  2、安装单位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单位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时,应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3-2007)或《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

  3、运维单位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单位应取得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营资质,在运行与日常维护时应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等规范。

  4、各级环保部门 为保证自动监测仪器、传输设备、软件等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监管,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应组织相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运维企业开展相对统一的招投标,统一运营维护。传输软件必须根据《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约V2.0》编制。各有关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规定期限建成并与各及环保部门联网后,各级环保部门应组织属地监测站、信息中心、监控中心及相关专家,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应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等规范进行验收。

  三、完成期限

  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每个新建计划的站点的完成,是以实现与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平台的稳定联网来确认,现要求所有企业于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改造和联网工作。

  四、有关政策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自动监控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各有关企业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的主体。为顺利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凡列入国控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项目,在规定期限建成并与各及环保部门联网,经当地环保局组织验收且委托有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行,将根据《杭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资金补助办法》(杭环发〔2012〕101号)对建设费给予适当补助。

  附表:
  杭州市2012年第一批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表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属性

计划

(新/改)

监测因子

责任单位

备注

1

直管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厂)

废气

新建

烟气1套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2

直管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转炉炼钢厂)

废气

新建

烟气1套

转炉混铁炉

3

直管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轧钢厂)

废气

新建

烟气1套

加热炉

4

直管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动力公司)

废气

改造

烟气2套

一热电

二热电

5

直管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废气

新建

烟气3套

天然气发电

6

直管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下沙基地)

废气

新建

烟气1套

三同时项目

7

滨江

杭州华源豆制品有限公司

废水

新建

pH、COD、流量

滨江环保分局

8

桐庐

桐庐千红笔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金属

废水

新建

特征重金属污染物、pH值、COD、流量

桐庐县环保局

9

萧山

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废水

改造

COD

萧山区环保局

10

萧山

浙江汇丽印染有限公司

废水

改造

COD

11

萧山

萧山钱江污水厂一期

废水

新、改

氨氮、COD(改)

12

萧山

萧山钱江污水厂二期

废水

新、改

总氮、总磷(改)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属性

计划

(新/改)

监测因子

责任单位

备注

13

萧山

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

废水

改造

COD、氨氮、总磷、总氮

萧山区环保局

14

萧山

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党湾厂)

废水

新建

氨氮、总磷、总氮

15

萧山

萧山发电厂

废气

新建

氮氧化物

16

萧山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废气

新建

烟气1套

三同时项目

17

萧山

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

有限公司

废气

改造

烟尘

18

建德

建德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新安江污水厂二期)

废水

新建

pH值、COD、流量、氨氮、总磷、总氮

建德市环保局

19

建德

寿昌污水处理厂

废水

新建

总氮

20

建德

建德市梅城污水处理厂

废水

新建

氨氮

21

建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热电厂马目车间

废气

新建

烟气1套

三同时项目

22

淳安

淳安县排水有限公司

(城西污水处理厂)

废水

新建

pH值、COD、流量、氨氮、总磷、总氮

淳安县环保局

23

临安

临安市於潜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废水

新建

氨氮、总磷、总氮

临安市环保局

24

富阳

富阳市水务有限公司

(富阳排水公司)

废水

新建

氨氮、总磷、总氮

富阳市环保局

25

富阳

富阳市水务有限公司

(新登排水分公司)

废水

新建

氨氮、总磷、总氮

26

富阳

富阳市八一城市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水

新建

氨氮、总磷、总氮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属性

计划

(新/改)

监测因子

责任单位

备注

27

富阳

浙江春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水

新建

氨氮、总磷、总氮

富阳市环保局

28

富阳

富阳富春江污水回用处理有限公司

废水

新建

氨氮、总磷、总氮

29

富阳

杭州富阳富春江冶炼有限公司

重金属废气

新建

特征重金属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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