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8年普陀区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8年普陀区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府办[2008]3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8年普陀区农民工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日

  2008年普陀区农民工工作要点

  根据上海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精神,2008年普陀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新普陀的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按照本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陀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普农民工联席办[2006]1号)的要求,结合普陀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强化服务,巩固制度建设,完善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切实解决好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为来沪农民工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
  1、严格执行本市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做好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在建筑施工企业继续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从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环节落实防欠措施,并在畅通投诉渠道、规范用工和工资监控方面实现新的提升。
  3、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严格督促企业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促进企业合理提高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以各种违法手段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水平的行为,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区劳动保障局、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总工会配合)
  二、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4、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网上监管系统,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动态监管。
  5、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和标准,指导、监督企业逐步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对超时加班等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女性农民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确保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