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双拥办《普陀区关于2008年“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08]4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双拥办《普陀区关于2008年“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
普陀区关于2008年“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双拥办、市民政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组织开展“八一”建军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各驻区部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把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打牢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上海市双拥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广泛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稳定中的伟大意义;宣传我区军民共同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普陀的生动事迹;宣传我区各条战线在创建双拥模范活动中,特别是驻区部队官兵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区有线电视台和《新普陀报》要及时报道“八一”期间的双拥活动情况,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在全区形成更加浓厚的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普遍开展慰问拥军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切实安排好各项拥军优属活动。
1、区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分二路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和参加抗震救灾的普陀籍官兵;各街道、镇要组织走访慰问共建部队,特别是要逐一走访慰问地区内参加抗震救灾的军人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区双拥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驻区部队了解情况,听取部队的意见和要求,尤其是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3、组织已与驻区部队共创共建签约的百家“两新组织”走进军营,利用自身优势帮助部队解决执行战备任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激发“两新组织”投身双拥的内在动力,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