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普府办[2008]5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本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城市管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32号)精神,现就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筹办世博会为契机,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与迎世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找出与筹办世博会所应达到的行政执法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普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检查部门
  按照沪府办发[2008]3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区级层面的行政执法检查,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区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参加。
  三、检查对象
  主要是区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对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检查,由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检查内容
  ㈠区政府重点检查《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上海市门弄号管理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目录附后)。
  除上述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市政府规章外,其他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市条线部门确定的检查某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围绕“迎世博”主题,结合本部门履行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重点工作,确定本部门需要检查的内容。一个部门原则上只检查一件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执行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