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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普府办[2008]18号)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落实《普陀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普陀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各街道、镇就业保障工作的责任,经区政府同意,现就2008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⒈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
  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851万人以内。
  ⒊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
  ⒋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数达到11.72万人,其中成建制单位参加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人数2.3万人。
  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与上年同比增加10%。
  二、就业保障工作考核统计
  ⒈新增就业岗位
  本区新增就业岗位的统计范围是:区属单位、无主管部门单位、非正规就业和自由职业者。其中,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单位经营地为准。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2007年11月1日-2008年10月31日期间就业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过用工登记,且2008年12月底仍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扣除同期自然减员后的就业人数为准。
  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以具有本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并在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在2008年12月31日状态仍为失业的人数为准。
  ⒊职业技能培训
  以2007年12月1日-2008年11月30日期间,在本区参加各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人数为准。
  ⒋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数
  以2008年末参加综合保险的来沪从业人员人数为准。
  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
  以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区属企业、区域内无主管企业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所涉及的劳动者人数为准。
  上述各项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由区劳动保障局负责统计,按月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附表:《2008年普陀区新增就业岗位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和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人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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