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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红十字会《普陀区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红十字会《普陀区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08]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红十字会《普陀区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一日

  普陀区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2006-2010年卫生救护工作规划》、《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红十字会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同时面向2008北京奥运会和2010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为进一步深化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提高社区安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结合普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结合区委提出的“抓发展、强功能、重民生、促和谐”指导方针,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体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宗旨,突出救护工作“初级、现场、群众”的特点,深入发动,整合资源,加强合作,提高群众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构建和谐新普陀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至2010年,在全区完成师资培训300名、红十字救护员培训6750名和市民普及培训54000名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宣传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
  (二)立足社区,以红十字救护员、红十字志愿者、特殊行业及安全事故易发和隐患较多的行业、2008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志愿者等工作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每年培训救护师资100名、救护员培训不少于2250名。
  (三)以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学校教职员工为重点普及对象,每年市民普及培训不少于18000名。
  (四)建立救护培训基地和师资库;在全区基本形成由区、街道(镇)、居(村)委会组成的三级现场初级急救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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